2017年9月,《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 号)取消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行政许可事项,转为生产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2017年11月13日,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 号)对生产建设单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2018年6月15日四川省水利厅印发了《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 号),对全省生产建设单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进一步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四川三岔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自主开展了理县三岔沟梯级电站接入系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我公司委托成都南岩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单位完成了《理县三岔沟梯级电站接入系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并于2018年8月3日在成都市组织召开了自主验收会议,成立了理县三岔沟梯级电站接入系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验收组由我公司、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成都新川大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四川省明远电力集团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成都南岩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代表和特邀专家组成。验收组认为,理县三岔沟梯级电站接入系统工程在工程建设中,认真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对防治责任范围内的水土流失进行了较全面的治理,完成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防治任务,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防治目标;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正常,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期管护责任已经落实,可以保证水土保持功能的有效发挥;该工程已达到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理县三岔沟梯级电站接入系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经验收组与会议审议,形成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在本网予以公示,如有疑问,请联系。
省水土保持局联系人:李良冬,联系电话:028-85062235
建设单位联系人:李建军,联系电话:189 9035 5336